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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低保标准最快本月实施

发布时间:2016-07-11 11:10:00来源:佛山日报

新低保标准最快本月实施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艳平报道:记者昨日从高明区民政局了解到,高明区最快本月实施低保新标准,并将补发今年以来的差额,即由原来的590元/人/月调至630元/人/月。 

  近期,佛山市出台《关于调整我市2016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从590元/人/月调整为630元/人/月,城乡低保补差水平不低于455元/人/月。 

  高明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各镇街正在对辖区内的低保户进行重新的登记、审核、人数统计等。“预计最快本月可以补发之前的差额,即每个月40元/人/月,同时正式执行新标准。”该负责人表示,高明区最近一次低保标准调整为去年1月,执行590元/人/月的水平,低保补差水平不低于400元/人/月。 

  此外,近期佛山市还出台了《关于提高我市2016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对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调整是:从2016年1月1日起,禅城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区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确定,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区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确定。 

  去年,全区共有低保对象2112户4017人,全年发放救济金2072.14万元;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每人每月980元,有农村五保对象645人,发放供养金743.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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